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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olerny Spamm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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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: Mon 4:37, 01 Nov 2010 Post subject: “劝返未带&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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奥运会还有十几天就要开幕了,与奥运会有关的一些政策也相继出台施行。前段时间传出河北省公安厅规定公路客运“一人无证全车遣返”的说法。紧接着官方出来澄清,说是只对“未带身份证”的人“劝返”,而北京户籍的人如果未带身份证,只要能够提供准确的身份证号码,也是可以放行的。
这些天,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:什么是“劝返”?从字面来看,是劝说乘客返回的意思。但是,乘客如果不听劝说,执意要进京,公安机关该怎么处置呢?放行还是不放行?如果不放行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,这样做是否合法?
另外,如果非北京户籍的公民,由于身份证遗失或者其他原因未带身份证,但是也可以提供准确的身份证号码,为什么就不能和北京户籍的公民一样进京看奥运呢?
这段时间我出门在外,频繁地被警察查验身份证,不胜其扰。坐一趟火车,往往是,在火车站广场被拦下查一次,进站被查一次,在候车室里面被查一次,在火车上还要被查一次。如果身份证遗失或者被盗,还让不让人出门了?我有没有不被警察频繁骚扰的权利?
基于这一点,我不得不认真地研究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来。
首先需要搞清楚的是,警察是否有权随时随地不受限制地查验任何公民的居民身份证?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第十五条:“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,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经出示执法证件,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:(一)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,需要查明身份的;(二)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,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;(三)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,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;(四)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。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,[link widoczny dla zalogowanych],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,依照有关法律规定,分别不同情形,采取措施予以处理。”
也就是说,只有在上述四种法定情形下,警察才可以查验公民的身份证。如果超出了这些情形,我们有权拒绝警察查验身份证。而且,在被查验身份证之前,公民还有权要求警察们出示自己的警官证,如果警察掏不出来执法证件,公民是可以拒绝其查验身份证的。(我曾经试验过一次。有一次出差,被警察查身份证查烦了,我壮着胆提出:“让我先看看你的警官证”。那个剽悍的警察瞪了我半天,最后很不情愿地亮出了他的警官证。虽然我达到了自己的目的,也惊出了一身冷汗!)
同时,法律还规定:“违反规定查验、扣押居民身份证,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”警察,[link widoczny dla zalogowanych],根据其情节轻重,依法给予行政处分,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这说明,警察任意查验公民的身份证是一种违法行为。
回到奥运的话题。奥运期间进京,是否属于法定的应被查验身份证的情形?答案是否定的。没有哪一部法律规定奥运期间警察可以查验任何公民的身份证。即使河北省公安厅乃至公安部出台了相应的政策,也是与法律抵触的,是违法的,无效的。
未带身份证出行,无非是身份一时难以明确,法律并没有规定“未带身份证”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。只要能够说出准确的身份证号码,经过核对验证之后,[link widoczny dla zalogowanych],身份是可以确认的。即便有些人说不出身份证号码,无法核对真实身份,只要不存在违法犯罪的嫌疑,也不能对其采取任何措施。没有携带身份证,并不意味着就是犯罪嫌疑人,没有携带身份证,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。在中国的土地上,禁止公民合法地进入某一个区域,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侵犯!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。……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。”我们能够理解有关部门出于保障奥运会安全的考虑,制定一些防范措施,[link widoczny dla zalogowanych]。但是,前提必须是遵守宪法和法律,不应当草木皆兵,把自己的公民也视同恐怖分子。这样的做法只能是冷了人民群众的心!
而河北省公安厅所做出的澄清,不过是“五十步笑百步”罢了。“遣返全车乘客”与“劝返一人”,其本质并无区别,都是明目张胆的违宪、违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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